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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首届辽宁省青年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 墨林青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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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5/3/30 21:19:00
  • 来自: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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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摄影家协会主办的首届辽宁省青年摄影大展,以“放飞,青春的梦想”为主题,旨在发掘、培养、推介摄影新人,为我省摄影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大展从即日起开始征稿,诚邀辽宁省广大在校大学生、青年摄影师以及其他符合年龄要求的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
一、征稿细则
1.年龄限制在45岁周岁以下(即1970年1月1日后出生),辽宁省广大青年摄影爱好者,均可投送作品,参展作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本大展不接收在中国摄影家协会和辽宁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历届摄影艺术展览中获奖和入选的作品。
3.展览作品类别不限,鼓励青年人创新性、表现性和无限可能性,极力推介观念、当代 、时尚等作品,凸显青年摄影人锐意进取、多元思维的特点,体现作品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的有机统一。
4.所有投送的摄影作品,题材、体裁和风格不限,黑白、彩色不限。
5.组照作品每件限4-10幅,组照作品应按排列顺序在照片背面用透明胶带粘连。横、竖幅作品同组时,一律按横版排列。
6.组照作品的标题、文字说明按顺序统一打印在相同规格的纸张上,并置于组照作品首页;单幅作品的标题、图片说明可置于作品下方留白处。请在投稿作品背面用正楷写明作者姓名、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    
7.投稿作品均应提交纸质照片,规格尺寸(适用于单幅、组照,包含白边):长方形作品为长边10英寸(25.4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32厘米×20.32厘米)。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 
8.纪录类作品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任何足以影响其真实性、准确性的改动。
9.投稿作品经评审入选后将调底片或光盘,文件需20M以上,统一制作。
10.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
11.投稿截止日期为2015年 7 月 31 日(以收到稿件为准)。
二、奖项设置
金奖3名       
银奖 5名    
铜奖 12名  
优秀奖100名
本届大展拟入选作品120 幅,凡在本届展览中入选的作者,均可获得主办方颁发的证书。主办方有权在与本展览相关的活动中以复制、放映、展览、发行、信息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不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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