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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关于举办“和谐美 团结颂”朝阳市少数民族有奖征文活动的通知

  • 无心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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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1/4/25 10:00:22
  • 来自: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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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和谐美  团结颂”朝阳市少数民族有奖征文活动的通知
 
为了深入开展好我市“民族进步宣传月”活动,丰富全市各族群众文化生活,进一步促进民族文化的发展和繁荣,经市民委、市文联研究,决定于今年6月举办“和谐美团结颂”朝阳市少数民族有奖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指导思想
抒发新中国成立尤其是改革开放新时期以来,各族人民昂扬的精神风貌,在“奋战三年,再造朝阳”取得重大胜利的伟大进程中,民族地区发生的深刻变化,民族生活焕发的蓬勃生机,热情讴歌“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也互相离不开”的各族人民的鱼水深情。
征稿对象及对作品的要求
(一)   凡户口在全市范围内的少数民族公民,都可报名参加。同时也欢迎汉族公民积极创作少数民族题材的作品报名参赛。
(二)   征文要求:文体要求为政论文章、散文、杂谈、要求观点正确、主题鲜明、结构严谨、说理透彻、数据准确、史料详实、文字精练、语言生动(图文并茂更好)。政论文章字数在4000字以内,散文杂谈字数在2000字以内。
参考题目:《促进民族团结 建设和谐朝阳》、《民族团结与地区稳定》、《民族团结与经济发展》、《民族团结是福 民族分裂是祸》、《民族团结一家亲》、《民族心连心》。以上题目仅供参考,作者可根据情况自拟文章标题。
文章建议使用word文档,A4纸打印,格式为标题、作者姓名、正文。文章末尾请注明作者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个人基本情况。
作品报送时间、地点
报送时间:420日至520日。地点:市民委(南塔广场东侧)民族文教科或文联(市政府南楼)组联部。
作品评审、评奖及奖励办法
市民委、市文联将邀请市内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选送作品进行评选。
征文活动分别设一等奖一名,奖金800元;二等奖二名,奖金 500元;三等奖三名,奖金3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为表彰先进,组委会还设立优秀组织奖,组织奖,并颁发奖牌。
朝阳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朝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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